更 名
更名業務是指單位用戶在由于企業改制、重組、更改企業名稱等,向供水企業申請變更用水戶名稱的業務。
需提供資料:
已通過政企信息共享,無需提供資料
辦理地點:
淄博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營銷服務中心
轄區分公司各營銷服務中心
備注:
1.申請單位需具備法人資格。
2.在辦理上述業務之前,必須事先結清欠費。
3.填寫《客戶綜合業務申請表》,一式三份,單位用戶需攜帶公章。
4.原用戶蓋章名稱必須與檔案上用戶名稱一致,申請用戶若無法提供原用戶公章,請提供有效的文件證明。
5.用戶應反映真實情況,并對申請資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。以虛報、瞞報、造假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批準文件的,本公司將按規定予以撤銷。若產生法律糾紛,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。如給本公司造成損失,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權利。